湖北工业大学文件
湖工大招就〔2019〕3号
湖 北 工 业 大 学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和2019年全国就业创业工作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四个服务”导向,深化就业创业教育,引导大学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服务国家需要和湖北省“一芯两带三区”的高质量发展区域和产业战略布局需求就业创业,促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绿色工业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工业大学建设,现结合学校实际,对进一步做好本科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促进就业创业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是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保障。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影响学校社会声誉和生源质量。学校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做好本科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做好本科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推进就业创业工作“三全三化”(全局、全程、全员,指导专业化、服务精准化、管理精细化)上下足功夫,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千方百计帮助本科学生实现高质量就业和满意就业,力保我校就业创业工作在全省、全国的领先地位,以实际行动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和绿色工业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工业大学建设。
做好本科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根本在于立德树人,提高学科和专业办学水平,增强本科学生就业竞争力。要聚焦重点、综合施策,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将就业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将价值引领贯穿本科学生生涯发展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中;要千方百计拓展就业岗位,提高就业创业服务精准度,确保我校本科学生初次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就业质量稳步提高。
二、做好顶层设计,健全就业创业工作体系
坚持就业优先政策,落实“一把手工程”,确保“四个到位”,成立就业创业学院,建立健全“学校领导主抓、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统筹、学院为主体、全校全员参与”的就业创业工作体系。各学院要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工作体系,为做好本科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持。
(一)落实“一把手工程”。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分管就业创业工作、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本科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部署全校本科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各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本科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二)确保“四个到位”。认真落实教育部相关规定,确保本科学生就业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场地到位”;逐步健全就业创业学院,不断优化大学生创业园、创意集市、省级众创空间等三大平台的结构布局,加强团体辅导室、职业咨询室、创业门诊室等设施建设,督促各学院加强院级就业创业中心的建设。
(三)整合就业创业资源。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落实学校培养“创新创业和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整合就业创业资源,强化就业创业教育,统筹就业创业教育与就业创业工作。
三、加强思想引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
(一)突出价值引领,服务重大战略。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坚持立德树人,不断强化价值引领,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把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事业当中,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鼓励和引导学生服务党和国家战略需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二)强化政策引导,鼓励基层就业创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落实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政策;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广泛宣传解读国家和地方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帮助毕业生知晓政策、用好政策;大力宣传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先进典型,鼓励和引导本科学生积极主动到基层就业创业。
四、拓宽就业渠道,优化学生就业布局
围绕国家、省市发展战略需求和学校办学目标,不断开拓本科学生就业新领域,力争通过三年左右努力,显著改善我校本科学生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形成与学校绿色工业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工业大学建设目标相符合的人才布局。
(一)重点开拓战略领域。围绕湖北省“一芯两带三区”的高质量发展区域和产业战略布局,深入推进产教融合,主动对接湖北省十大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加大在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数字、生物、康养、新能源与新材料等产业领域就业市场的开拓力度,引导本科学生“扎根湖北、服务湖北”。围绕学校135+学科发展战略及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在新能源、生物制造、先进制造技术及装备等重点领域和产品质量工程、区域产业生态发展、绿色材料与加工、工业产品与创意设计、绿色建筑与生态环境等特色发展领域做好就业战略布局,加大对重点地区、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就业市场的开拓力度,引导本科学生到关键领域和重点区域就业创业。
(二)积极布局新兴产业。结合建设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要求,引导本科学生到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就业创业。深入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的就业机会,在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拓展就业新空间。
(三)深入推进行业合作。各学院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充分利用校友资源,不断密切与相关行业的联系,通过产学研结合等多种途径,与优质用人单位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实训和就业基地,促进本科学生充分就业。本科学生人数500人以上的学院,就业基地和相对稳定的就业单位不得少于15家;本科学生人数1000人以上的学院,就业基地和相对稳定的就业单位不得少于20家;本科学生人数2000人以上的学院,就业基地和相对稳定的就业单位不得少于30家。
(四)拓展新兴业态就业创业空间。结合学科专业特色,主动对接以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为特点的新业态人才需求,充分利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业态,支持鼓励本科学生实现多元化就业。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相应的社会保障政策和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引导本科学生主动适应新就业形态、新用工方式。
五、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一)开展全程指导。做好本科学生就业指导与职业规划教育的统筹工作,将就业指导与职业规划打通并贯穿大学四年全过程,强化教育效果。同时注重本科学生个体咨询与辅导,建设校院两级职业生涯咨询中心,形成学校和学院两个指导服务层级,切实提高指导效果和服务能力。建立大学四年生涯规划档案,定期跟踪本科学生生涯目标达成度,做到提前规划、跟踪监控、及时干预和定期调整,实现本科学生供职岗位与个人兴趣的高度匹配。
(二)创新培养机制。以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在尊重本科学生个体特质多样性的基础上,建立选拔分层机制,实施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的四种教育模式:一是面向全体本科学生,构建以唤醒创业意识、培养创新精神、激发创业梦想为主要目的“启蒙式”教育模式;二是针对文学艺术类专业,构建以培养创业素质、提高专业技能为主要目的,致力于商务谈判技巧培养的“众创式”教育模式;三是针对经管类专业,构建以传授创业知识、培养创业素质、训练创业实务、储备创业技能为主要目的的“先锋式”教育模式;四是针对工科类专业,以面向行业特点,构建学校联合企业参与学校人才培养计划,成立创业教育企业孵化联盟,由公司参与学校创业人才培养,并出资孵化创业团队的“鹰才式”教育模式。
(三)完善课程体系。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结合专业优势和特色,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就业创业教育资源,将专业知识传授与就业创业能力训练有机融合,全面培养本科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就业创业能力。打造以《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创业基础》三门必修课为主干课程,以就业创业知识、就业创业素质、就业创业实践等选修课程为补充的“3+X”职业核心能力提升课程群。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就业创业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推动高水平教师领衔打造就业创业 “金课”。提升本科学生的提升职业核心竞争力。
(四)优化实践体系。充分利用校级大学生创业实践孵化器、创意集市和众创空间三大实践平台,支持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立足地方经济特色,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学院专业优势,支持指导学院建设校内专业性的创新创业中心。将专业知识传授与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有机融合,提升本科学生的专业研发兴趣和能力,为本科学生从事基于专业的创新创业活动夯实基础。把就业创业实践作为就业创业教育的重要延伸,在校生参与就业创业实践活动全覆盖。通过举办就业创业大赛、讲座、论坛、模拟实践等方式,丰富本科学生的就业创业知识和体验,提升本科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
(五)完备扶持体系。解读并落实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出台的创新创业扶持政策,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站式商务咨询服务,提供企业法律知识咨询与培训。积极争取省市各级财政补贴,充盈“大学生创业种子基金”,重点扶持大学生知识创业、科技创业。大力推进多层次创新创业导师制度,培育“1+1+1”模式的专业师资队伍,提供针对性指导和定制服务。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创新创业政策和学生创新创业典型。
六、强化服务保障,着力提高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
(一)创新管理服务。完善就业创业管理规定,优化办事流程,规范校园招聘活动,为用人单位进校招聘和学生求职提供良好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毕业生求职和用人单位需求数据库,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供需智能匹配,为毕业生精准推送政策、岗位和指导。不断优化集学生、用人单位、培养单位和学校“四位一体”的协同工作平台,实行网上签约(见附件1),推动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从信息化向智能化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两微一端”,实现学生求职意愿与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无缝对接,努力为本科学生就业创业提供精准服务。
(二)落实精准帮扶。强化“以生为本”的工作理念,制定《湖北工业大学就业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实施办法》(见附件2)。建立就业困难群体台账,形成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学业困难、心理困难等“四难”重点学生数据库;持续推进“绿色通道”,做好就业帮扶和求职补贴申报工作;加强对未就业学生跟踪服务,各学院领导班子要带头开展“一对一”帮扶,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帮助未就业学生尽快落实工作岗位。
(三)开展就业核查。认真落实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湖北工业大学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暂行办法》(见附件3),建立就业统计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完善就业数据定期通报制度,健全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反馈、整改及奖惩机制。
(四)加强信息反馈。加大本科学生就业质量跟踪力度,及时收集用人单位和校友对学校人才培养、就业服务等多方面的意见,科学、客观、准确地反映学校本科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状况,编制并发布《本科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让就业信息有效服务学校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
七、健全考评机制,不断增强就业创业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
(一)建立责任清单。按照校、院两级管理分工,建立本科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责任清单(见附件4)。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主要负责本科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方面的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各学院主要负责落实各项就业创业的具体工作。
(二)完善考核评比。对照责任清单,细化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指标,开展本科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评先评优工作(见附件5),不断增强各方面做好本科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责任意识和积极性。
(三)加强部门协同。进一步完善就业工作与专业设置、招生计划分配、经费拨款联动机制。建立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教务处、学工部、团委、科技处、社会资源处等多部门协同共进工作机制,形成全校协同育人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本科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附件:1.湖北工业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上签约管理办法
(暂行)
2.湖北工业大学就业困难本科学生精准帮扶实施办法
3.湖北工业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暂行办法
4.湖北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校院两级责任清单
5.湖北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评先评优指标体系
湖 北 工 业 大 学
2019年8月1日
湖北工业大学学校办公室2019年8月2日印发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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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上签约管理办法(暂行)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入职报到前就相关事项达成的约定,是学校形成派遣方案、办理报到证的依据。毕业生就业协议网上签约(以下简称“网签”),是指毕业生毕业离校前与用人单位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为了更好地监管网签过程,实时准确的掌握毕业生签约状况,提高工作效率,推动网签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分工
网签实行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以下简称“招就处”)和学院两级管理,分工负责学校本科毕业生的网签管理工作。
1.招就处负责网签系统的开发、运行、维护;负责毕业生基础信息的导入、更新;负责网签协议的校级审签;负责院级账号的分配、权限管理等工作。
2.各学院负责本学院毕业生网签审签等工作。
二、网签协议的组成
网签系统中就业协议共有五部分组成:学生个人信息、单位基本信息、协议约定内容、档案转递信息、户口迁移信息。毕业生在网签开始前要与用人单位确定好“单位基本信息和协议约定内容”。
三、工作流程
1.注册。各用人单位在学校就业管理平台注册用户,学生登录平台的账号密码统一由学校分配。
2.签约。用人单位与学生双方达成就业意向后,由用人单位登陆网签系统向学生提出网签邀约,学生应约进行签约。
3.审核。用人单位和学生签约完成后,学院和招就处进行两级审核,审核完成协议自动生效,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可自行网上打印协议书。
4.其他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出国、升学、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应征入伍、基层建设项目、科研助理、西部计划、选调生等),由学生本人根据网签系统对应类别,按照提示上传相应的就业材料,学院和招就处审核。
四、派遣工作
招就处根据网签系统数据编制派遣方案报省就业指导中心申领报到证。待就业毕业生,由招就处根据学生意愿办理派遣手续。结业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学生毕业两年内,就业协议继续走网签流程。
五、违约手续办理
毕业生违约,需在网签系统中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办理相关解约手续,经用人单位和学院在系统审核通过后协议解除,毕业生方可与其他用人单位进行网签。
六、其他未尽事项以招就处说明为准。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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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就业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力度,使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帮助就业困难学生能就业、就好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发展战略,坚持以生为本,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坚持“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就业工作服务质量与水平;建立健全就业困难学生精准帮扶机制,聚焦重点,综合施策,促进我校就业困难毕业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
二、工作要求
就业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工作由学校本科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务必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就业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工作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部署,认真实施,狠抓落实,建立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加以推进。要一切以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为根本,各项帮扶措施的制定、贯彻实施都要从就业困难毕业生的特点、利益和面临的因境出发,为他们提供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援助,使他们尽早走上适合的工作岗位。
三、工作措施
(一)精准就业困难学生数据库。各学院第一时间做好就业困难学生的摸底、调查工作,及时掌握每一名毕业生就业的具体情况,把想就业而又因庭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困难、身体残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等原因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列入就业困难学生名单,准确统计就业困难学生信息,填写就业困难毕业生精准帮扶情况登记表,建立并及时更新就业困难学生数据库。
(二)精准帮扶责任制。各学院要建立就业困难学生精准帮扶责任制,学院领导班子带头对就业困难学生进行“一对一”个性化跟踪帮扶,制定精准帮扶方案,做到“一生一策”,建立帮扶台账,做到分类帮扶、精准发力。
(三)精准就业信息服务。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电子邮件、QQ群、就业网等多种渠道,有针对性的为就业困难学生及时地提供就业信息,加大就业信息服务力度。
(四)精准就业岗位推送。充分发挥专业教师、校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多方寻找就业岗位,通过优先推荐、个别推荐等措施,积极为就业困难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主动与当地人事、教育、征兵等部门联系,在“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项目中,以及服务外包企业吸纳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等有关项目中优先推荐、适当倾斜。
(五)精准就业政策帮扶。积极帮助就业困难学生利用国家及省市有关优惠政策,为其提供政策引导及对策。主动帮助就业困难学生联系各地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落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女大学生创业就业行动”、“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援助计划”等专项帮扶计划;要特别重视少数民族毕业生的就业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对离校后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要主动关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衔接工作,使他们离校后能享受到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贫困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鼓励就业困难学生到城乡基层和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结合国家政策和当前就业创业现状帮助其树立献身基层、扎根基层的就业创业观,鼓励其到基层、艰苦地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积极为全校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武汉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六)精准就业求职辅导。安排专人负责就业困难学生就业辅导工作,采取个别交流、团体辅导、专题讲座、经验分享等形式,帮助就业困难学生分析就业困难的原因,引导其树立良好的就业心态,克服恐慌、焦虑、浮躁的心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求职措施,切实增强就业困难学生的求职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求职创业技巧和能力,提高求职成功率。
(七)精准创业指导。帮助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就业困难学生学习、领会相关的创业资助政策,包括借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指导和鼓励他们善于用好国家提供的免息贷款和创业基金自主创业。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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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规范管理,贯彻落实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要求,确保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职责
(一)本科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由学校本科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其工作职责是:
1.研究制定就业统计核查实施方案。
2.指导协调就业统计核查相关工作。
3.开展毕业生就业统计人员培训。
4.监督就业统计核查工作。
5.处理就业统计核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各学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本院本科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相关工作。
二、核查内容
(一)检查各学院是否建立院、系、班三级就业统计核查制度,是否有自查工作方案,是否有自查工作记录,是否建立未就业毕业生信息跟踪统计机制等。
(二)核查毕业生就业单位的真实情况。通过查看就业材料上的单位印章,核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工商营业执照),核查单位真实性。
(三)核查毕业生就业情况。通过与毕业生或用人单位电话联系,核查毕业生是否在所签单位就业。将同时接收多名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微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需求量小的用人单位列为重点核查对象,逐一进行电话核查。
(四)检查就业材料规范情况。是否存在虚假就业证明材料情况;是否存在实习证明替代就业材料情况;就业材料内容是否完整、规范、清晰,是否有涂改,是否有学院审核签字盖章。
三、核查方式
(一)学院自查。各学院按班级、系、学院逐级自查,利用各种方式方法,逐一落实所有毕业生去向,收集、整理并逐个审核就业材料,更新就业单位信息和学生基础信息,并反馈给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二)学校核查。各学院自查并整改后,将最新数据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并将就业材料提交给招就处,招就处组织人员对各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核查。核查过程中如发现有毕业生更换单位未提交新材料、或有被就业情况、或毕业生手机号码为空号的,一律通知相关学院重新自查并整改。
(三)接受省教育厅核查。招就处按时向省教育厅上报毕业生就业材料后,省教育厅将采取省级集中核查和进校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并将核查意见反馈给学校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就业统计核查工作事关毕业生权益,事关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社会声誉,各级领导和统计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
(二)明确责任。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学校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招就处和各学院分工负责组织落实。学校与各学院分别签订就业统计工作承诺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规定,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对核查中发现的就业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要立即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附件4
湖 北 工 业 大 学
本科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校院两级责任清单
一、就业创业教育
(一)学校负责
1.负责全校就业创业专兼职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2.建立健全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以下简称“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体系,打造以《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创业基础》三门必修课为主干课程,以就业创业知识、就业创业素质、就业创业实践等选修课程为补充的“3+X”职业核心能力提升课程群。
3.优化和完善“启蒙式”、“众创式”、“鹰才式”、“先锋式”四种创业教育模式。
4.开展就业创业团体辅导、职业咨询、创业门诊等活动,策划、统筹各类就业创业竞赛活动,协同学院做好总结和宣传工作。
5.邀请政府、人社局、人才机构进学校、进课堂,对就业创业形势、人才引进等相关政策进行说明推介。
(二)学院负责
1.推荐优秀辅导员、专业教师、优秀校友及企业负责人参与就业创业指导,承担本学院的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任务。结合专业优势和特色,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就业创业教育资源,大力开展专创融合的课程教学改革。
2.配合学校做好实施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的四种教育模式的探索和实践。
3.开展具有本学院特色、富有成效的就业创业指导活动,积极承办(或协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就业创业指导与职业发展赛事。
4.推荐毕业生就业典型、杰出校友典型,并协同做好典型宣传和巡回报告工作。
二、校园人才市场建设
(一)学校负责
1.根据学校学科发展与毕业生就业意向,形成年度就业市场开拓规划意见和建议,并协同学院组织实施。
2.大力加强校政、校企之间的合作交流,积极邀请各地市政府、人社局、人才机构、工业园区到学校开展招聘会活动。
3.不断改善招聘软硬环境,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双选平台,并协同学院做好企业走访工作。
4.统筹安排来校招聘单位接待服务工作,协同学院组织特色学科专场招聘会。
5.进行就业市场建设经费评估与开支预算,强化事前请示、事中监管、事后备案,年度有评估。
(二)学院负责
1.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色、校友资源自主开拓就业市场并开展招聘活动。
2.不断开拓优质企业资源,进行院企对接,建立就业实习基地,巩固专业行业背景就业。
3.协同做好校园招聘服务、组织特色学科专场招聘会。
4.组织毕业生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类招聘活动。
三、就业管理与服务
(一)学校负责
1.编制毕业生生源信息、派遣方案,统计、上报和公布就业状况,指导学院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签约备案、毕业派遣工作。
2.编制毕业生生源手册、推荐手册、就业相关业务知识指南,并组织开展学院就业辅导员业务培训。
3.制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规定及相关具体工作细则,并协同学院教育引导学生,规范毕业生就业行为和就业秩序。
4.不断完善就业智能网络服务平台、网签系统、微信、QQ平台等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为学院、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提供信息查询、事务办理、数据统计、信息传送、就业咨询等服务。
5.组织学院做好就业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工作。
6.营造氛围,引导毕业生围绕国家、省市发展战略,面向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鼓励毕业生到国家重大需求和基层就业。
(二)学院负责
1.组织毕业生填报生源信息、派遣方案并按标准审验,按规范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签约备案和毕业派遣工作。
2.开展毕业生就业知识、就业政策及相关管理规定的宣传和解读,引导毕业生诚信就业、文明就业、安全就业。
3.规范使用就业智能网络服务平台、网签系统、微信、QQ平台等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掌握毕业生就业动态信息,提供精准指导、帮扶和就业信息传递及咨询服务。
4.积极承担全校性日常就业服务或专项就业指导服务活动,做好就业、职业发展、帮扶典型选树、宣传总结、示范引领和经验推广等工作。
四、创业管理与服务
(一)学校负责
1.积极推进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组织完成创业示范基地入孵团队的申报和遴选工作。
2.解读并落实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出台的创新创业扶持政策,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站式商务咨询服务,提供企业法律知识咨询与培训。
3.积极争取省市各级财政补贴,充盈“大学生创业种子基金”,重点扶持大学生知识创业。
4.大力推进多层次创新创业导师制度,培育“1+1+1”模式的专业师资队伍,提供针对性指导。主动联系邀约社会知名企业家和杰出校友受聘担任大学生创业导师。形成“大手拉小手”的创业实践辅导体系
5.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创新创业资讯,宣传创新创业政策和创业先锋典型,营造积极向上的创新创业氛围。积极向校外媒体报道我校创新创业新闻热点。
(二)学院负责
1.大力培育本院大学生创业项目,组织指导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参加校级创业示范基地的入孵申报和遴选工作。
2.发挥学院专业优势,建设院级专业性的创新创业中心。将专业知识传授与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有机融合,突出专业学科优势,开展校园创客活动。
五、就业统计核查
(一)学校负责
1.组织各学院报送毕业生就业数据,收集毕业生就业材料,实时更新毕业生就业状态信息;并在全校范围内定期通报就业情况。
2.组织开展就业统计核查工作,了解各学院就业工作情况,防止毕业生“被就业”及“虚假就业”情况出现。
3.按要求整理、报送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及材料,接受教育部、教育厅的核查。
4.制订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标准,负责编制学校总报告,指导学院编制分报告并做好评估反馈工作。
(二)学院负责
1.按时报送毕业生就业数据,收集毕业生就业材料。
2.按照学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要求,做好自查及整改工作,并规范整理、装订就业材料,按时提交自查报告,接受学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
3.分析学院就业数据,撰写本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并建立完善以就业质量促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反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