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文件规定,经校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同意对中苑1-3栋学生公寓和东苑6-8栋学生公寓内的所有已达到报废年限,自然损耗严重,无继续使用价值的学生家具等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16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处置资产有任何问题,请向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办公室反映。(电话59750219)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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