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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工业大学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公示公告(201803)
发布时间:2018-05-14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文件规定,经校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同意对中苑1-3栋学生公寓和东苑6-8栋学生公寓内的所有已达到报废年限,自然损耗严重,无继续使用价值的学生家具等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16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处置资产有任何问题,请向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办公室反映。(电话59750219)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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