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相关直属单位:
今年,校党委作出了在学校全面实施“首问负责制”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转变工作作风,方便师生办事,有效解决师生到机关和相关直属单位办事以及单位(部门)之间办理相关工作业务遇到的推诿扯皮、办事拖沓等问题,现就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作出如下安排。
一、工作内容
1.“首问负责制”是指服务对象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到学校单位(部门)办理或咨询相关事项时,首位被问到的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如同时有两位以上工作人员的,职务职级最高者为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交办、承办的制度。
2.“首问负责制”适用于学校机关各部门,以及具备服务职能的各直属单位。
二、工作流程
1.咨询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事项,应当立即办理;手续不齐全、不能立即办理的事项,要说明原因,一次性告知办理流程和要求;属于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必须明确答复,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问题复杂,一时难以答复或需请示、协调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请服务对象留下联系方式,并约定答复方式与时间,经请示、协调后,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咨询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单位(部门)职责范围的,相关工作人员因事暂不在岗位,首问负责人应将服务对象的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信息详细登记,并负责转交给相关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人员事后应及时与服务对象联系,了解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内解决服务对象需要办理的事项;如遇重要或紧急事项,首问负责人应及时请示上一级领导,并予答复。
3.咨询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单位(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告知服务对象与相关部门联系,并主动帮助联系有关工作人员或告知相关部门办公地址、电话,负责协助联系对接到位。
三、工作要求
1.“首问负责制”遵循热情周到、服务高效、合法合规、及时落实的原则。首问责任人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文明规范用语;各单位(部门)应及时对外发布本单位(部门)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及接受咨询的电话号码,方便服务对象知情和掌握。
2.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学校2021年重点工作,认真做好“首问负责制”的组织实施工作,并结合各自实际,不断细化完善深入开展“首问负责制”的实施方案,要围绕与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主动回应关切,为师生纾困解难,切实强化服务效能,优化完善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治理能力。
3.各单位(部门)要实行“首问负责制”受理及处理结果情况登记制,建立登记台账,规范运行流程、根据办结时限做好结果反馈。
四、监督实施
1.各单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首问负责制”摆在推进从严治党、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高度上认识落实,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部门)落实“首问负责制”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首问负责制”实施情况负总责。
2.学校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首问负责制”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对于不同服务对象多人、多次咨询的相同或同类工作事项,要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及时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服务措施,方便工作办理;对于“首问负责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及时查找原因,深入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要做好“首问负责制”日常落实情况的考核记载工作,纳入学校单位(部门)年度考核。
3.学校对“首问负责制”实施情况公开接受监督举报,对学校“首问负责制”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服务对象可以向学校办公室、校纪委举报,经调查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由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举报电话: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59750034、59750036
学校办公室59750012
举报邮箱: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dc@mail.hbut.edu.cn
学校办公室xf@mail.hbut.edu.cn
特此通知。
中共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