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经教师个人申请、所在学院推荐,现将拟申报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的申请人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5月6日至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校党委纪委、人事处或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校党委纪委办公室电话:027-59750035,邮箱:dc@mail.hbut.edu.cn
人事处电话:027-59750177,邮箱:hbgydxrsc@163.com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话:027-59750225,邮箱:international@mail.hbut.edu.cn
湖北工业大学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