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办法》,经学生个人申请、外方考核及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推荐,现将拟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第一批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申请人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2月22日至2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校党委纪委、研究生院或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校党委纪委办公室电话:027-59750035,邮箱:dc@mail.hbut.edu.cn
研究生院电话:027-59750158,邮箱:88034021@sohu.com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话:027-59750225,邮箱:international@mail.hbut.edu.cn
湖北工业大学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