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公室(党办、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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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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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及人员职责
部门职责
发布时间:2019/02/25 已被阅读:次

(1)负责组织协调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在学校的贯彻执行。

(2)负责督办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决策及校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的落实落细。

(3)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

(4)负责学校重要公文的起草工作,主要包括涉及学校整体的重要综合性材料、报告,校领导重要讲话,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制度汇编和大事记等。

(5)负责公文处理工作,主要包括上级文件的分发、传阅及拟办,校级文件的审核和印制以及所有文件的立卷归档等。

(6)负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法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负责学校政治稳定、机要保密、印章管理、信息、信访工作。

(8)负责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联系明清家具博物馆、湖北工业大学附属小学;统筹做好精准扶贫、教育扶贫等工作。

(9)负责学校领导的日常联络服务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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