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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动态

给予各科研平台一定的建设运行费通知

来源: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7-03-30 点击数:次

给予各科研平台一定的建设运行费 通知

各科研平台:

经研究,科技与产业处决定从学校科技创新工程经费中给予各科研平台一定的建设运行费,便于各科研平台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请各科研平台拟定经费预算计划,经费使用类别有平台日常运行费、平台仪器设备购置费和开放基金和劳务费四项:

1、平台日常运行费包括:组织申报重大科研项目、科研奖励,国内外学术交流,网站维护费,学术委员会年会组织,科技成果推介,论文发表费,调研费,资料费,培训费等;

2、平台仪器设备购置费包括:仪器设备购置费、维修费等;

3、开放基金包括人才引进、项目开发等。

4、劳务费、招待费标准:平台建设运行费5万以下(包括5万),不超过30%;平台建设运行费10万以下(包括10万)不超过20%;平台建设运行费10万以上不超过15%。

请各平台参照执行,经费预算纸质档一式两份于201741日前加盖公章交到科技处A212办公室。

联系人:鉴定  联系电话:59750137

                湖北工业科技与产业处

2017330

附件:2017年科研平台建设运行费计划表(样表)

2017年科研平台建设运行费计划表

平台名称

平台负责人

经费来源

学校统筹

依托单位

经费总金额

     万

经费使用计划

金额(万元)

一、平台日常运行费

0

二、仪器设备购置费

0

三、开发基金

0

四、劳务费、招待费

0

                                     盖章(签字)

                  日期:201741

https://smce.hbut.edu.cn/xygk/xyjj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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