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度非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4-06-05 点击: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湖北省各系列职称评审通知的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度非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以下简称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本年度职称评审预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1.申报人员范围为2024年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非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新进校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须在我校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参加职称评审,具体界定为2023831日前到岗并办理完入职手续者。

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评审另行通知

2.各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评审相应系列职称,且必须由学校人事处统一推荐申报,通过其他途径申报的,视为违规参评。

二、申报方式

2024年申报高级、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均采取纸质材料申报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对于已经省(市)高评办已经发布评审通知的系列,可先进性网上申报;还未发布评审通知的系列,通过学校评审推荐后再根据高评办评审通知进行网上申报。

纸质材料申报

按省职改办下发的各系列评审条件掌握,详见省人社厅网站职称评定专题中的申报条件栏目。

根据附件中《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要求》整理纸质材料。

(二)网上申报

学校评审推荐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网上报名根据各系列高评委会通知要求通过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个人申报诚信制。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上报省职改办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

(二)严格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凡用人单位未按程序推荐、审核把关不严、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要求处理。

(三)严格逐级审核工作纪律。各相关单位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要强化工作纪律,严格审核把关,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文件、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参与项目情况、发表论文、著作及其他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等主要业绩材料的原件由用人单位初审,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未按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的复印件无效。

(四)规范整理评审材料。各类表格需使用统一样式,逐栏填报,做到报送材料齐全、内容翔实,符合规定程序和手续综合材料一览表不得修改表格

评审程序参照《湖北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工大职改〔2022〕6号)实行。图书资料、档案、出版系列由图书馆组织评议;卫生、工程、会计、农业专业由人事处组织评议。

)任职时间和聘任时间截止至202412月31日。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在个人申报基础上,各用人单位在6125:00前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申报材料报送到各学科评议组。

图书馆学科评议组联系人:焦老师,联系电话:027-59750731

人事处学科评议组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7-59750178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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