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以下简称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本年度职称评审预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1.申报人员范围为2023年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新进校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须在我校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参加职称评审,具体界定为2022年11月30日前到岗并办理完入职手续者。
2.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统一归口到业务工作所在单位(部门)组织申报。其中校团委艺术团专任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归口到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申报;学校专职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的院党委副书记、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专任教师归口到学生工作部(处)进行申报。
3.申报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另行下发,符合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人员不参与职称评审预报名工作。
二、申报条件
1.高校教师系列申报条件
(1)《湖北工业大学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试行)》(湖工大职改〔2022〕7号);
(2)《湖北工业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湖工大职改〔2022〕8号);
(3)《湖北工业大学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湖工大职改〔2022〕9号)。
2.实验系列申报条件
按省职改办下发的评审条件掌握。
三、注意事项
1.《湖北工业大学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试行)》(湖工大职改〔2022〕7号)中所列“直通申报”、“认定申报”条件,必须是以湖北工业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且每条各单列条件不与折算统计。
2.未达到学校文件规定的资历、学历学位条件,申请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破格申报者,近2年年度考核中必须有一次为校级优秀,其业绩成果必须达到学校文件中规定的“直通申报”或者“认定申报”业绩要求,否则不予受理。
3.根据鄂职改办〔2018〕50号文件要求,经考核合格出站的博士后人员,不受基础职称限制,可以直接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在站业绩成果可以作为“常规申报”业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需转评申报其他系列职称的,应先平级转评。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务时,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与新岗位职责有关的工作业绩可以作为晋升依据。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在个人申报基础上,各单位在10月9日上午11:30前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名单汇总报送到校职改办(行政楼B207),提供经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湖北工业大学职称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登记表》及电子表格。
联系人:何流、周旭,联系电话:59750178。
人事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