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教职工培养工作,提升教职工队伍素质,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湖工大人[2008]1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教职工继续教育计划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1.各单位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2.学生辅导员(归口学工部、研工部申报)
3.各单位在编在岗的职工(含专技岗、管理岗)
二、申报程序
申请各类继续教育的教职工,需填写《湖北工业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表》(附件1)。各单位应依据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教职工队伍结构及科研、教学等工作需要,认真考核申请者的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后,确定下一年度的教职工继续教育计划,填写《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申请汇总表》(附件2)。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提高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我校的师资培养工作重心是将提升教师队伍学历和提高教师队伍科研能力相结合,各学院(部)要积极鼓励和动员还未取得博士学位的老师与中青年骨干教师到重点大学和科研机构提升学历、进行访问研修。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于10月30日(周一)下午5点前将《湖北工业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表》、《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申请汇总表》报送人事处(专任教师和辅导员申请表报送师资办,其他职工申请表报送至人事调配科),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版。继续教育申请经校领导审批后将在校园网公示。
四、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为合理调配师资资源,顺利完成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任务。本年度继续教育计划一次性征集完毕,逾期不补。国外访学研修计划,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执行,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联系方式:师资办59750178周旭
人事调配科59750175 王硕
特此通知。
附件:(请在校园网或人事工作QQ群下载)
1:《湖北工业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表》
2:《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