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2025年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申报对象:我校在岗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青年教师。
2.选派方向:围绕“双一流”建设需要,选派学校重点学科、品牌专业、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中心、教学示范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骨干教师出国研修。
3.研修期限:在外研修期限一般为6个月,特殊情况经学校审批,留学期限可延长至12个月。
4.资助金额:可为获批教师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按1.2万元人民币为上限据实报销)及生活费资助0.5万元人民币/人/月;国内语言培训费以0.6万元为上限,据实报销。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教学、科研和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申请人无工作年限的要求。
4.外语水平应达到《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标者,录取后须参加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外语培训或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派出。
5.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或省教育厅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服务期尚不满2年的人员。
(3)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的人员。
三、选拔办法
1.申请人按照《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材料》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由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后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受理申报材料,组织校内专家初审,提出拟建议名单。
3.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将于2023年7月公布。
四、派出管理
1.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被录取人员须与校人事处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我校公派留学相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学成后应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
3.派出学院负责在外留学人员的管理,应安排专门人员对被录取人员在外研修工作进行跟踪管理和业务指导,对留学回国人员进行考核评估,确保派出效益。
4.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公派教师须结合自己教学领域,引进或优化至少1门国际化课程,亲自授课2轮次以上,并积极推广该门课程教学法。
5.出国研修人员需在回国后两周内向人事处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研修总结,并至少在本学院举行1次分享讲座,鼓励教师积极分享出国研修成果。
请各学院做好本项目的宣传动员及申报组织工作,并在5月27日上午9点之前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工作中有任何情况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处联系。有意申报的老师可加入“2024教师公派项目申报QQ群:640650260”。
联系人:谢彪,027-59750382;董金霞,027-59750227;地点:行政楼A433;行政楼A421。
邮箱:international@hbut.edu.cn
附件:
1.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2.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材料
3.湖北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4. 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