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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湖北工业大学

税 号:1242000042000186X2(注意:字母大写)

地址、电话: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027-5975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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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规章制度

湖北工业大学培训费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11-14 发布人:djh 阅读次数:

湖北工业大学文件

湖工大财〔201818


关于印发

《湖北工业大学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湖北工业大学培训费管理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湖 北 工 业 大 学

20181114


湖北工业大学培训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培训工作,加强培训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鄂财行发〔201720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校内各单位(部门)在境内举办(承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等。

第三条各单位(部门)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培训项目管理,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四条各单位(部门)应制订本单位(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其来源等),培训费纳入学校预算管理。

第五条根据年度批准的培训预算,培训立项申请要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培训审批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第三章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培训费是指各单位(部门)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它费用。

1.师资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发生的费用。包括授课老师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2.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3.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4.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或教室租金。

5.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

6.交通费是指用于接送以及统一组织的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7.其他费用是指现场教学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等与培训有关的其他支出。

参训人员参加培训往返及异地教学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回单位报销。

第七条除师资费外,培训费分为省内、省外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具体标准如下:

省内培训综合定额标准单位:元/人天

项目类别

住宿费

伙食费

场地、资料和交通费

其他费用

合计

一类培训

310

120

70

30

530

二类培训

260

110

50

30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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