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年终运行时间的通知和财务决算工作安排,定于2021年12月21日—2022年1月9日期间暂停办理报销业务,集中进行年终账务清理、年度数据结转、财务报告及决算报表编制等决算工作。为做好2021年财务决算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关账时间:2021年12月20日12:00(据国库支付系统关网时间,为避免退票导致支付失败,请务必提前1-2天完成报销)。为保证师生及时办理报销工作,提供准确的财务决算,财务处采取如下措施:
1.利用周末时间(12月11日、12日、18号、19号)加班办理报销业务。
2.为避免排队等候,12月11日至20日期间,财务处将实行“不限号、无等候”的报销方式,按“预审收单,后台制单”的流程办理报销业务。
(二)因年终国库支付和会计核算工作量较大,根据业务缓急程度,对具体报销安排如下:
1.从2021年12月17日开始,除特殊情况外,暂停办理暂借款业务(住院费除外)、预开发票业务。
2.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设备购置、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款项,未实际支付的,请尽快到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办理合同备案,并于12月17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款项支付,以确保学校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完毕。
3.其它财务业务中,纵向科研项目报销业务和横向科研项目请款自12月15日起暂停办理。
4.学生各类奖助学金、校外人员劳务、助研金、学生实习补助等发放业务,考虑到代发账户年终必须清零、预留发放失败重发时间等因素,请务必于12月15日前完成发放数据提交。
(三)开账时间:2022年1月10日(星期一),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各类收入归集及结算工作
(一)请各相关单位(部门)认真核实收入预算完成情况,并于12月17日前做好非税收入、资产处置收益、继续教育管理费、独立学院管理费、水电费回收以及其他收入的收缴工作,力争“应收尽收”,保证学校收入到位。
(二)请各单位(部门)及相关个人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清理核实暂存款,及时认领本单位(部门)或相关个人的款项(含科研项目经费)并于12月17日前办理入账手续。
(三)尽快完成联合办学管理费结算工作,根据办学合作协议,涉及联合办学管理费返款的,于12月17前完成相关结算工作。
三、借款、往来款项清理工作
(一)除进口设备借款外,其他各类借款必须于12月17日前办理冲销,不能及时报销的,请书面提出理由。
(二)各单位(部门)或相关个人要认真清理领用的各种票据(含税务发票),已开具的票据并形成收入的,应于12月17日前到财务处核销并办理收入上缴。
(三)各单位(部门)或相关个人领借的各种票据(含税务发票)务必于12月17日前到款入账,逾期无法到账的,须及时归还票据并核销。
四、各类资产与库存物资的清查盘点工作
(一)请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于12月25日前完成学校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12月30日前将结果报财务处,配合做好资产折旧工作。
(二)请校医院做好各类药品和器材的盘点与结账工作,并于12月25日前将清查盘点情况报财务处。请提前定好盘点计划,确定盘点时间,并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参与盘点。
五、决算期间工作安排
2021年12月19日至25日期间,请相关单位(部门)派专人到财务处核定2021年收支情况,并于25日前完成,以便准确完整进行财务决算。具体单位(部门)及核定内容包括:工程技术学院上缴学校管理费、水电费、人员经费及核拨学费住宿费;后勤管理处管理费等收入、水电费收支;学工部宿舍管理科收支(含应支付的水电费);校医院收支、学校药品收支及药品库存情况;信息技术中心一卡通收支 。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1年12月10日